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5年1月22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3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中装转2”(债券代码:127033)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若再次触发“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6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6,000.00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11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装转2”,债券代码“127033”。
3、转股期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装转2”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7年4月15日止,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装转2”自2021年10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6.33元/股。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7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6.3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17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尚未解锁的122,500股与6,828,4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6.2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4月28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与《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6.3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21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6.2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12月30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
三、修正条款
1、修正条款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5.14元/股),则“中装转2”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关于不向下修正“中装转2”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月2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3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中装转2”(债券代码:127033)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宏观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1月23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中装转2”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7年4月15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的通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分别于2025年2月27日10时至2025年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2025年3月4日10时至2025年3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和2025年3月6日10时至2025年3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上述两位实际控制人持有的29,900,000股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将被司法拍卖的29,900,000股外,还有2025年1月21日披露的35,564,220股将被司法拍卖,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计65,464,220股将被司法拍卖。
二、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除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外,公司其他经营情况正常,如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小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6,057,928股,占公司总股本24.17%,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4.20%。如两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仍持有公司183,603,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1%,庄小红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积极与债权人、法院及相关方进行沟通,力争妥善解决相关事宜,能否达成和解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拍卖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征求债权人意见的
通知暨预重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预重整投资人尚未确定,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亦尚未确定,公司与最终中选的预重整投资人能否就预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及能否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但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进入重整程序需要法院在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前,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期间,上市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报情况,中国证监会作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和受理法院逐级报送的报告后,审查决定是否批复同意受理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因此预重整程序被受理并不意味着公司最终能进入正式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且正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 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024年5月24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收到债权人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4年5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4)粤03破申547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被申请人中装建设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2024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公司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2024年9月15日(含当日)前,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申报、线上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方式向预重整案件的管理人申报债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4年12月22日18:00时前,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预重整管理人。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查,有资格参与遴选的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有两家(均为联合体报名),同时,该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已缴纳了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
二、征求债权人关于遴选预重整/重整投资人的意见
为尽快遴选出重整投资人参与中装建设公司的预重整/重整程序,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各方利益,预重整管理人拟以书面方式征求债权人对于遴选预重整/重整投资人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相关资料预重整管理人将按照各债权人预留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或邮寄地址)邮寄给各债权人。
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公司正式重整程序,即无特殊情况下,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预重整投资人将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截至目前,本次预重整投资人尚未确定,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亦尚未确定,公司与最终中选的预重整投资人能否就预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及能否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及后续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在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后能否有效及最终能否被法院认可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相关风险。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但预重整能否成功,以及后续法院能否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3、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但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基于上述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2024年2月23日,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4年2月27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但公司仍然面临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解除时间不确定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 中装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含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董事长庄展诺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5年1月2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3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中装转2”(债券代码:127033)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宏观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若再次触发“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股价表现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且面临较多风险事项,公司股票近期涨幅大幅高于同期行业公司及深证A指,股价表现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充分关注公司面临的有关风险。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有关重大风险。
3、公司2024年度预计大额亏损
2025年1月21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36,000万元—166,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38,000万元—168,000万元。公司基本面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且尚未解决
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4年2月27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
2024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账户已经解除冻结,公司部分主要银行账户及货币资金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仍处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5、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4年5月24日,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启动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结合前述公司有关风险事项,公司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是否能进入正式重整程序等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已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5年1月21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36,000万元—166,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38,000万元—168,000万元。公司基本面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2023年12月15日,公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基于上述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2025年1月21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36,000万元—166,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38,000万元—168,000万元。公司基本面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2024年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4年2月27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
2024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账户已经解除冻结,公司部分主要银行账户及货币资金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仍处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2024年5月24日,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启动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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