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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41,0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41,04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5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

  1、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留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6日,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2022年11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

  1、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留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公司对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2023年10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10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首次授予日:2022年11月14日

  2、归属数量:35.2440万股

  3、归属人数:137人

  4、归属价格:11.64元/股(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1.87元/股调整为11.64元/股)

  5、归属方式:批量归属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归属安排: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系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由公司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分批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于归属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8、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人员及相应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预留授予日:2023年10月9日

  2、归属数量:16.1000万股

  3、归属人数:77人

  4、归属价格:11.64元/股(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1.87元/股调整为11.64元/股)

  5、归属方式:批量归属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归属安排: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系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由公司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分批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于归属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8、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人员及相应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首次授予日:2023年10月26日

  2、归属数量:62.7600万股

  3、归属人数:44人

  4、归属价格:9.06元/股(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29元/股调整为9.06元/股)

  5、归属方式:批量归属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归属安排: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5日系“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由公司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分批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于归属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8、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人员及相应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2月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14.1040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86,506,480股增加至187,647,520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月9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3300001号《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1月6日,公司已收到21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11,662,497.60元,其中,增加股本1,141,04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521,457.60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货币出资。

  2025年1月21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03.6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70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87,647,52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1,04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11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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