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肥东国轩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双方各自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实施了财产保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及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上述案件一审均已开庭审理,公司已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皖01民初1693号及(2024)皖01民初57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并达成了和解,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对款项结算、双方资产解封等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目前正在逐步实施。
近日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已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达成和解,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的资金划转和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金额为165,599,940.00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3.2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4.93%,占比相对较小,因此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尽快消除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剩余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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