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分别为10,000万元、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355,889.96万元、49,7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66,000万元。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所对应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华新材料”)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6,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融租赁”)签署《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滨华新材料与光大金融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相关主合同提供最高额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滨华新材料与光大金融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将其资产低温丙烷罐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光大金融租赁融资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相应对滨华新材料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东瑞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滨州分行”)近日签署《小企业授信业务借款合同》,办理人民币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同时,公司与邮储银行滨州分行签署《小企业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东瑞公司上述借款提供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安,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1567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注册资本370,000万元。2023年资产总额926,178.12万元,负债总额568,010.69万元,流动负债336,880.13万元,资产净额358,167.43万元,营业收入58,268.2万元,净利润-3,384.92万元。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岩山,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5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资产总额361,782.48万元,负债总额129,957.61万元,流动负债116,414.77万元,资产净额231,824.86万元,营业收入273,407.82万元,净利润25,032.96万元。
三、融资租赁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租赁设备:低温丙烷罐
租赁模式:售后回租
融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租赁期限:36个月
债权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逾期罚息、挪用罚金、违约金、赔偿金、风险抵押金、名义货款、其他应付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履行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09,392.76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5,589.96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88%和35.55%。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