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与《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18)(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现金分红,因此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9.8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13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 2024年2月2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 截至2025年1月2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23,6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138%,购买的最低价为32.13元/股,最高价为56.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6,532,789.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按照回购方案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执行回购,即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此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变动系回购期间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转融通出借后归还及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所致。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523,639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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