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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子璇女士、葛良娣女士,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熊希哲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监事蓝莹女士、职工监事宋键先生、副总裁李刚业先生、董事会秘书宋历丽女士、财务总监何莹女士、风控总监徐珍女士、运营总监祁娟女士列席,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王刚先生提名王刚先生、周路先生、王子璇女士、王义先生、何莹女士、葛良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王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 提名周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 提名王子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 提名王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5 提名何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6 提名葛良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煜辉先生、熊希哲先生、胡本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煜辉先生、熊希哲先生、胡本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胡本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刘煜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提名熊希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 提名胡本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及津贴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薪酬标准并参照行业薪资水平,拟定如下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按其所任职公司或子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外发放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由公司按月发放,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周路先生、王子璇女士、王义先生、葛良娣女士,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熊希哲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更好地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构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组织体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本次授信以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房产做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以上授信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王子璇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及立昂技术中东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5年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0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职工监事宋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张玲女士、蓝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张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 提名蓝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及津贴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薪酬标准并参照行业薪资水平,拟定如下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按其所任职公司或子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外发放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由公司按月发放,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鉴于本议案涉及自身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事项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及立昂技术中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0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控股股东王刚先生提名王刚先生、周路先生、王子璇女士、王义先生、何莹女士和葛良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刘煜辉先生、熊希哲先生、胡本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胡本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煜辉先生、熊希哲先生、胡本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胡本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刚先生:1964年2月出生,MBA硕士学位,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荣获中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2011年度通信网络外包维护服务领军人物等荣誉称号。1996年1月创办新疆立昂电信技术有限公司,历任新疆立昂电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20年11月,任新疆立通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至今,任上海极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至今,任新疆陆路港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新疆双庆中和酒店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杭州科若顿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至今,任新疆城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至今,任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至今,任新疆中果顺立旅游文化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任大疆融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新疆双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立昂云数据(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协副主席;2023年2月至今,任新疆政协委员;2021年12月至今,任长江商学院新疆校友会会长;2022年5月至今,任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新疆民主建国会副主委;2024年9月至今,任新疆上市公司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董事长联席会议委员。

  王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1,024,73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58%。王刚先生和公司董事、副总裁王子璇女士为父女关系,除此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周路先生:1980年10月出生,EMBA硕士学位,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获2020年度金骏马奖之上市公司卓越总裁奖。曾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市场部总监;2012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2020年6月至今,任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0年12月至今,任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修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立昂云数据(杭州)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杭州云桥网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周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20,23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王子璇女士:1994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5月至12月,任英国SHL人力资源管理驻上海办事处客户成功发展关系顾问;2020年3月至6月,任新加坡peoplesearch驻上海办事处互联网技术IPO小组人才顾问;2020年7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资中心负责人,2022年2月2024年1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乌鲁木齐绿谷翠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北京疆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鲲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新疆恩瀚盈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1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子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子璇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为父女关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直接持有公司91,024,73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58%,除此外,王子璇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王义先生:198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至2015年2月,先后任职于新疆立昂电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市场部、系统集成部;2015年2月至2019年2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总监;2019年2月至2023年5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任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立昂云数据(海南)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负责人;2021年2月至2024年4月,新疆晓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7,20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何莹女士:198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10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任项目经理;2015年10月至今就职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报表会计,财务总监助理,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2023年10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何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葛良娣女士:1969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96年至2012年,任新疆立昂电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负责人;2010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新疆立昂电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至今,任北京瑞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年至今,任新疆立通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北京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北京市朝阳区妇女儿童公益慈善促进会副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女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葛良娣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7,908,68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0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刘煜辉先生:1970年10月出生,农工民主党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2004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高级访问学者;2004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2017年4月至2023年5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2019年1月至今,任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导师,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成员,中国保险资管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专委会顾问,招商银行资产管理特聘专家顾问,曾任华泰证券、广发证券、天风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金融市场和商业银行。

  刘煜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熊希哲先生:1982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任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任职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任职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0年4月至2020年6月,任职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7月至今,任职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年9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希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胡本源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教授,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财政部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人才(第四批)。1995年7月至2010年12月,在新疆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2011年1月至2018年2月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和科研管理工作。2018年3月至2020年1月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负责学院行政工作。2020年2月至今,为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会计与公司治理、审计理论的研究。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本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0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对自身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附件所示。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0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提前召开了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此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本次授信以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房产做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质押担保;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以上授信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王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024,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8%,王刚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王刚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王刚先生配偶闫敏女士,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未持有公司股份,闫敏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以公司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房产做抵押担保,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质押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最终以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最终以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为受益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此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此次接受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本年年初至今,除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本次授信以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房产做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以上授信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事项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0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立信息”)、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云数据”)及立昂技术中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中东”)提供担保。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通立信息、四川云数据及立昂中东因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保函,其中:极视信息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通立信息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公司以其持有的通立信息不超过100%(含本数)股权进行股权质押担保;四川云数据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四川云数据拟向成都银行华兴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立昂中东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2,857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保函。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保函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及保函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协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签订。

  3、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说明:上表最近一期所指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极视信息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6L6209

  3、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8日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路

  6、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1-21A

  7、营业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销售代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0、极视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通立信息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5MACKJQ8C0K

  3、成立日期:2023年06月13日

  4、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唯伟

  6、住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东溪街道万古社区5组(自编6-13号)

  7、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物联网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0、通立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四川云数据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5MA7KX8XP45

  3、成立日期:2022年3月21日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王子璇

  6、住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东溪街道万古社区4组99号

  7、营业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企业形象策划;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0、四川云数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立昂中东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立昂技术中东有限公司

  2、企业统一编号:7015698280

  3、期限:25年(自2019年8月1日至2043年11月1日)

  4、资本:15,000,000沙特里亚尔

  5、总经理:许培

  6、所在国家:沙特

  7、总部:利雅得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股100%,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0、立昂中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最终以公司及极视信息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立信息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通立信息不超过100%(含本数)股权进行股权质押担保。该担保的具体内容最终以公司及通立信息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为准。

  3、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云数据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四川云数据拟向成都银行华兴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最终以公司及四川云数据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立昂中东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2,857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保函,以上保函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保函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0,11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92%;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662.81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3%。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通立信息、四川云数据及立昂中东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通立信息、四川云数据及立昂中东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0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张玲女士、蓝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上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玲女士: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具有中级会计职称。1996年9月至2002年5月任新疆天山汽车厂会计;2002年6月至2005年1月任乌鲁木齐市捷运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3月至2024年1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审计主管;2024年2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监事会主席。

  张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蓝莹女士:198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在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实习担任人力资源助理;2012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2016年11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2020年6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4月至今,任新疆邦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蓝莹女士持有1,000股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0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煜辉先生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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