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2 证券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到期日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一)截至披露日,中洲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前海君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至”)所持股份被冻结情况如下:
(二)截至披露日,中洲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君至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中洲集团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创佳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创佳”)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伍千万元整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陆拾陆个月。
(一) 公司同意为惠州创佳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肆仟玖佰万元整担保。
(二)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创筑”)为惠州创佳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肆仟玖佰万元整担保。
(三)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昊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昊恒”)为惠州创佳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肆仟玖佰万元整担保。
(四)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置业”)为惠州创佳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肆仟玖佰万元整担保。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2024-26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公司为惠州创佳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的预计担保额度为85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20.99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14.49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64.01亿元。惠州创佳本次使用担保额度14.49亿元,累计使用担保额度14.49亿元。
本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惠州创筑、惠州昊恒及香江置业已经履行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惠州创佳房地产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698123511N
3、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日
4、 注册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古屋洋纳村委内环东路8号河谷花园5幢1层30号房
5、 法定代表人:马一鸣
6、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室内建筑装饰工程;物业管理;承接土石方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惠州创佳房地产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 股权架构如下: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筑、惠州昊恒及香江置业为惠州创佳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肆仟玖佰万元整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在上述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2024-26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公司为惠州创佳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惠州创筑、惠州昊恒及香江置业已经履行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644,553.2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82,660.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3.6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7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8%;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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