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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5年2月1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1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大会秘书处。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三)现场登记时间

  为做好会议统筹管理工作,拟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于2025年2月16日12:00前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发送至公司联络邮箱zgyh@chinastock.com.cn,并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5年2月17日9:15-9:45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19层

  联系部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73

  电话:(8610)80929800

  传真:(8610)80926725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5-00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月23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执委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对执委会授权方案》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步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

  此外,本次董事会听取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执行委员会授权方案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5-00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注:上表列示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包含公司发行的永续债,扣除该影响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10.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9.20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及充满挑战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功能性首位,一体推进谋经营、促改革、强管理、防风险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营业绩稳步提升。2024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3.7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1.33亿元。

  2024年,本公司实现营业利润人民币108.22亿元,同比增长31.72%;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08.13亿元,同比增长32.94%,主要由于公司投资交易、财富管理等业务发展良好,业绩稳步增长。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数据可能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晟先生、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薛军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淡森先生签字并盖章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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