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相关辞职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唐梦滢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梦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梦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唐梦滢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程雅民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程雅民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雅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程雅民先生简历
程雅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杭州人,本科学历。2015年至2023年9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项目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截至本公告日,程雅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程雅民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0-7258066;
邮政编码:324499;
办公邮箱:hsny605580cym@163.com;
地址:浙江省龙游工业园区兴北路10号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6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出售2023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约29万吨,拟出售价格约90元/吨(含税),交易总金额约2,610.00万元(含税),实际以成交价格为准。具体授权相关人员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中通过大宗协议转让、单项竞价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进行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碳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结合目前碳配额市场价格走势,公司拟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出售2023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约29万吨,拟出售价格约90元/吨(含税),交易总金额约2,610.00万元(含税),实际以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相关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审计数为准。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补充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形成依赖。
公司积极落实减碳措施,把握低碳发展机遇,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实现碳资产的灵活配置,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过程中,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存在市场环境、政策、交易的不确定性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8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能源”、“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拟以人民币31,500.90万元认购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热电”)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667.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大热电70.00%的股份,华大热电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同时协议各方已完成增资协议生效所需的各项决策程序,增资协议生效。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华大热电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伊通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卓春南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陆佰陆拾柒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9日
住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伊通镇人民政府)五楼北二室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生物质燃料加工;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5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01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01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为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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