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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

  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28,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约12,157.89万元,同比增长约74.40%。

  2、预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0.00万元到84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581.83万元至3,851.83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3、预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50.00万元到-1,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亏损4,209.47万元至4,559.47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6,342.1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11.8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59.47万元,每股收益为-0.38元。

  三、 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能源、政务、金融、教育、医疗等重要行业业务的拓展,完善全国业务布局和渠道体系建设,持续研发创新,充分发挥操作系统、云计算及信息安全“三位一体”业务布局优势,推动了三大产品线业务收入实现协同增长,其中操作系统业务收入较快增长;同时,从下游客户行业来看,随着公司操作系统等产品及解决方案在电力行业应用场景的进一步延伸,公司来源于电力行业的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系营业收入预计实现较快增长,同时公司持续优化经营管理机制和组织结构,推动运营效率提升。

  3、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同比增加较多,对利润总额产生一定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03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西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麒麟信安”)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对应新增江西作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麒麟信安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麒麟信安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具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麒麟信安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江西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和“甲方二”合称“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66220078801200001590。截至2025年1月21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储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月/ 日,期限 / 个月。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检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四)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高骜旻、马睿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各持壹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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