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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庆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金沙县政府要求作出的慎重决定,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金沙县政府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将“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金沙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以每股3.15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9,619,037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共计募集资金439,799,966.5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3,8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及其他发行费用1,320,395.3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4,679,571.23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5日出具了“希会验字(2021)0039号”《验资报告》,确认了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因相关方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导致被划扣113,265.00元(含公司为防止久悬账户转入的10元自有资金,公告编号:2024-047)。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4,652,187.37元,募集资金的使用比例为56.28%。

  (四)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贵州金九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项目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4,958.52元,专项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办理完成了0601201000378270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因相关方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导致被划扣113,265.00元(含公司为防止久悬账户转入的10元自有资金,公告编号:2024-047)。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金沙项目实施机构——金沙县水务局的通知要求,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金沙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3)。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金沙县政府的通知要求,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期,金沙项目公司收到了金沙县水务局转来的金沙县政府通知文件,项目施工期间由于受河道汛期、征地进度慢、项目调整验收付费模式等因素影响,致使建设期将满而项目未完工,金沙县政府决定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根据金沙县政府的通知要求,结合金沙项目目前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拟将金沙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金沙项目是金沙县重点实施的改善人居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缓解目前河道环境现状,保护水资源,实现城市发展和防洪减灾目标、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水质保护的需要,也是金沙县推进新型城镇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工程。通过建设运营该项目,也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公司根据金沙县政府的要求,从实际出发,针对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调整后计划,持续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募投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实施。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金沙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金沙县政府要求作出的慎重决定,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正平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前,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集团(以下简称“谦履基金”)持有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7%。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4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正平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谦履基金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6,996,2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近日公司收到谦履基金发来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谦履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6,930,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06%。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备注:谦履基金在计划减持期间内,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所处的阶段:经初步统计,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及子公司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共计58起,涉案金额约27282.42万元(未经审计),处于尚未开庭、已开庭尚未判决、已调解(已和解、已裁决、已判决)正在执行的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共计2起,涉案金额约10159.85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56起,其中:尚未开庭2起,涉案金额2993.00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含二审尚未判决、正在调解)的11起,涉案金额2162.30万元;已判决(已调解、已裁决)正在执行的共计43起,初步统计涉及的应付款项约11681.62万元,涉及的相关费用约285.65万元。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8月29日、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048、2024-058)。近期,公司对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整理归纳,并再次对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梳理,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共计58起,涉案金额约27282.42万元(未经审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8.0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1、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

  单位: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单位:万元

  

  除上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也在陆续解决中。

  二、本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

  单位: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单位:万元

  

  三、公司起诉青海中建加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青海中建加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向青海省互助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法院已受理该案。

  (一)当事人

  原告: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青海中建加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96,524,121.22元及欠付工程款利息4,511,043.53元(暂时计算至2024年12月3日);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24年12月4日始至上述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计算的利息;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

  2019年11月2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段公路(JX-2)《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对该项目K75+180—K93+892.36(ZK75+240—K93+892.36)段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绿化、机电、房建工程进行施工,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合同签订后,原告即组织人员、设备进场施工,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自己的施工义务,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但是被告却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支付原告已计量工程价款。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但被告仍未支付工程价款。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共计2起,涉案金额约10159.85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56起,其中:尚未开庭2起,涉案金额2993.00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含二审尚未判决、正在调解)的11起,涉案金额2162.30万元;已判决(已调解、已裁决)正在执行的共计43起,初步统计涉及的应付款项约11681.62万元,涉及的相关费用约285.65万元。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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