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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驭”)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胜供应链”)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安徽长丰科源村镇银行岗集支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向中信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3)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4)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6)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长丰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7)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隍庙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8)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6,3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9)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10)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4、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万安”)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科技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3)向桂林银行柳州分行申请3,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二)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年5月11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朱哲剑

  4、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

  5、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设计、研发: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轨道车辆制动系统部件;普通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万安智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万安智驭1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二)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8月13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

  3、法定代表人:陈锋

  4、注册资本:人民币1,231.0616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物经营);蓄电池租赁,润滑油销售;轮胎销售;塑胶表面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愿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博胜供应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博胜供应链81.2307%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三)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08月17日

  2、注册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3、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4、注册资本:52,785.804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安徽万安96.0122%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四)广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4日

  2、注册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水湾路2号柳东标准厂房B区B-2号厂房1层东2、3跨

  3、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4、注册资本:捌仟万圆整

  5、经营范围: 汽车底盘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广西万安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通过安徽万安持有广西万安96.0122%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万安智驭、博胜供应链、安徽万安、广西万安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目前未签订授信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为满足万安智驭、博胜供应链、安徽万安、广西万安企业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万安智驭、博胜供应链、安徽万安、广西万安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万安智驭、控股子公司博胜供应链、安徽万安、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万安智驭、博胜供应链、安徽万安、广西万安向各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0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5年2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1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2025年2月12日(星期三)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2月11日和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4楼406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江学芳、何华燕

  3、联系电话:0575-89007602;0575-87605817  传真:0575-89007574

  4、邮政编码:31183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0

  2、投票简称:万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5年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万安智驭”);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博胜供应链”)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安徽万安”);

  公司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广西万安”)。

  公司2025年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16,8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外投资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签订了《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墨西哥合资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公司全资孙公司萬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北美投资”)与华纬科技全资孙公司金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JINSHENG USA LLC共同投资3,000.00万美元设立合资公司JINSHENG MEXICO INDUSTRIAL S. DE R.L. DE C.V(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以建设墨西哥生产基地。根据拟设立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万安北美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50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35%,金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920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64%,JINSHENG USA LLC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1%。(实际投资金额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墨西哥生产基地项目)。

  2、审议程序

  (1)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集团”)对浙江诸暨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泽基金”)的出资比例为84.90%,万泽基金持有华纬科技5.77%的股权,华纬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万安北美投资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金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JINSHENG USA LLC为华纬科技全资孙公司,金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JINSHENG USA LLC为万安北美投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回避了表决。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为万安集团董事。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需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及取得境外主管机关的审批或登记。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金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1、英文名称:Jinsheng Industrial Investment Limited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24年10月8日

  4、注册地址:Room 707,Fortress Tower,250 King’s Road,North Point Hong Kong

  5、法定代表人:金雷

  6、注册资本:50,000港币

  7、经营范围:CORP。

  8、股权结构:

  

  注:华纬科技持有崋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9、财务数据:暂未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10、金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JINSHENG USA LLC

  1、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日

  2、注册地址:815 BRAIOS ST AUSTIN TX 78701

  3、法定代表人:金雷

  4、注册资本:5,000美元

  5、股权结构:

  

  注:华纬科技持有HWAWAY HOLDINGS(HK) LIMITED 100%的股权。

  6、财务数据:暂未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7、JINSHENG USA LLC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JINSHENG MEXICO INDUSTRIAL S. de R.L. de C.V,以当地有关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50,000.00墨西哥比索

  3、经营地址:墨西哥瓜纳华托州

  4、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

  5、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6、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7、股权结构:

  

  四、合资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资合同签署方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业务为:北美市场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最终以登记核准为准)。

  (三)注册资本

  1、注册资本金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5万墨西哥比索,(大写:【伍万墨西哥比索】整)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金差额进资本公积。

  2、合资公司各股东出资情况

  

  注: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合资公司的资本公积,合资公司设立后续建设项目的总投资拟不超过3,000万美元,后续的资金需求(包含建设投入资金及日常流动资金),如为银行借款,以合资公司作为借款主体进行银行贷款,银行要求股东提供担保的,合资双方应当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如果合资公司无法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融资或未足额取得融资,则由华纬科技、万安科技双方分别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以股东借款或增资方式向合资公司提供资金。

  (四)机构设置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资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议除首次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与主持外,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共3名董事会成员,由华纬科技提名2位董事,公司提名1位董事。董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华纬科技提名一名监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监事可以就董事会决议或决定提出质询或建议。

  4、合资公司采用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和监督下统一行使管理职责的管理制度。总经理由华纬科技委派,并经董事会任命,主管合资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执行董事会决议。

  (五) 利润分配

  如果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日还未完全出资的,则按照实缴资金比例进行分红。双方应当按照实缴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承担股东责任。

  在每一财务年度,合资公司应当根据股东会决议从其可分配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金额的法定公积金。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可以和当年度的未分配利润一起分配。

  股东会在决定合资公司在每一财务年度所提取的准备金数额时,应考虑:(1)合资公司在实施经营计划时的资金需求;(2)经营计划和预算和资本计划所列的预计现金流量;(3)按照审慎财务管理原则,保持合资公司良好财务状态的需求。

  (六)知识产权

  在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内,如一方在经营活动中需使用、展示对方的商标、LOGO、专利、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应当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各方原有的知识产权归原持有方所有;各方在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内基于业务发展需要而研发的知识产权归合资公司所有;除非委托开发协议另有约定,合资公司委托开发的知识产权归合资公司所有。

  (七)违约责任

  1、违约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或《公司章程》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重大方面不真实或不准确,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该方为“违约方”)。在此情况下,其他方(该方为“守约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对本协议的违约,并且违约方应在通知日起的三十(30)日内对其违约予以补救,守约方发出通知日起三十(30)日届满,违约方仍未对违约予以补救,则其应当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以及为获得赔偿而发生的合理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因仲裁或诉讼而发生的费用,且守约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争议。

  2、赔偿

  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对其违约所引起的守约方的损失赔偿。

  (八) 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就公司的成立和营业执照的颁发获取所有必要的政府登记,各方应确保所有的文件以适当的方式即时递交到政府相关部门。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我们对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海外战略发展布局的需要,合资公司设立后,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业务的深度融合,共同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持股比例出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萬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資有限公司与华纬科技全资孙公司金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JINSHENG USA LLC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在墨西哥建设生产基地。

  3、监事会

  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外投资在墨西哥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海外战略发展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优化公司产业链布局,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持股比例出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同意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万安科技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是公司海外战略发展布局的需要,合资公司设立后,交易双方可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业务的深度融合,共同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在北美市场实现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市场占有率以及国际影响力,在拓展公司业务领域的同时,优化公司产业链布局,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本次投资需履行商务部门、外汇部门等政府部门备案、审批等程序,能否成功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境外投资由于法律、制度、政策、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项目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市场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墨西哥合资公司之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斯陈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外投资在墨西哥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海外战略发展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优化公司产业链布局,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持股比例出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万安智驭、控股子公司博胜供应链、安徽万安、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万安智驭、博胜供应链、安徽万安、广西万安向各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萬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資有限公司拟与华纬科技全资孙公司金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JINSHENG USA LLC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在墨西哥建设生产基地。萬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資有限公司拟以货币出资1,050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35%,金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920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64%,JINSHENG USA LLC以货币出资30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1%。

  关联董事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5年1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2025年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16,8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5年1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万安智驭、控股子公司博胜供应链、安徽万安、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万安智驭、博胜供应链、安徽万安、广西万安向各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5年1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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