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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5.主持人:副董事长曲胜利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3人,代表股份634,808,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9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18,996,4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91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8人,代表股份15,811,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9人,代表股份20,887,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76,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4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8人,代表股份15,811,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772%。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8,094,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24%;反对6,137,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8%;弃权576,7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73,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576%;反对6,137,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15%;弃权576,7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2号)核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3,16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6,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13,119.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于2023年6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3,003.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2,996.74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00003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312,996.74万元,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的建设期为24个月,该项目实际分二期取得施工许可。2023年2月2日取得的一期项目《威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证》(编号:371083202302020201),许可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成;2023年8月25日取得的二期项目《威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证》(编号:371083202308250101),许可工程已完成大部分建设工作,但后端炉渣选矿系统尚未建设完成,以及整体产线尚需进行试生产联动,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和项目质量,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延期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在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吴忠良先生、监事姜伟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忠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延期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详见2025年1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在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沈金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曲胜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肖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肖小军先生亦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详见2025年1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肖小军先生,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西铜业贵溪冶炼厂熔炼车间副主任、主任、党总支书记,江西铜业贵溪冶炼厂工会主席、副厂长,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肖小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肖小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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