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赵质斌先生、太松涛先生,独立董事吴韬先生、江文熙先生、蔡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桂旋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参与竞拍采矿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二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二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记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舒明杰、沈雅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5—01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采矿权
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交标的:绵矿招拍挂【2024】8号的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及永安镇,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圆包山冶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
● 成交金额:北川禹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川禹顶”)以35,381.96万元竞的上述采矿权;
● 本次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北川禹顶已经收到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绵阳市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土地(矿产)交易服务费缴款通知书,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北川禹顶将与绵阳市交易服务中心签署《采矿权成交确认书》;
● 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法规政策调整。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5年1月24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北川禹顶通知。北川禹顶参与了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圆包山冶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的竞拍,以35,381.96万元竞得该采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川禹顶于2025年1月24日参与了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圆包山冶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的竞拍,以35,381.96万元竞得该采矿权,北川禹顶已经收到绵阳市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土地(矿产)交易服务费缴款通知书,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北川禹顶将与绵阳市交易服务中心签署《采矿权成交确认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和1月24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采矿权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临2025-001、006、010号公告。
三、本次竞拍采矿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竞拍取得采矿权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矿产资源储备,将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建设和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法规政策调整。
2、本次参与竞拍的采矿权出让人提供的资源情况为地勘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
3、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的使用和补偿均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诺解决,竞得人须向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该矿具备开采条件尚需较大的投入,并需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生产,最终投入生产还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北川禹顶已经收到绵阳市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土地(矿产)交易服务费缴款通知书,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北川禹顶将与绵阳市交易服务中心签署《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