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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7月29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要求,现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26,574,228股,回购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回购均价为8.50元/股。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26,574,228股股票已于2021年7月2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0)。

  (三)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1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29日。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2年7月29日、2023年7月29日、2024年7月29日分别按40%、30%、30%的比例完成解锁。至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有股票解锁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2023年7月28日、2024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公司股票18,601,8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8%,目前剩余未出售股票7,972,3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7月29日届满,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及终止

  (一)存续期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变更

  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终止

  1、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二)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三)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本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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