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1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徐加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寇思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杜兴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杜兴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兴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杜兴强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杜兴强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
杜兴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杜兴强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廖益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经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廖益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廖益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并将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廖益新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
廖益新先生的个人简历
廖益新先生,195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1985年1月至2023年11月,在厦门大学任教,期间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2022年11月至今,任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厦门渡远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益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情形。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0日
至2025年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中国日报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员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2月7日9:30-11:30、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电话:0595-87777879。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
联系人:黄木生
联系电话:0595-87777879
联系传真:0595-87088898
邮政编码:362800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做如下调整:
调整前成员:杜兴强先生、曾繁英女士、张文进先生,杜兴强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调整后成员:曾繁英女士、廖益新先生、张文进先生,曾繁英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廖益新先生的前述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提名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徐加敏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加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加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徐加敏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前,徐加敏女士仍将继续履行作为公司监事的相关职责。
徐加敏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彰显了责任与担当,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徐加敏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寇思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寇思文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
寇思文女士的个人简历
寇思文女士,199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7月至2023年5月,先后任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干事、助理;2023年6月至今,先后任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专员、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寇思文女士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股公司股份2万股,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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