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董事、高管封模春女士及公司高管王伟峰先生、向静女士、赵军先生、严宝强先生、邢霓虹女士、柏丙军先生、杨征先生、廖秋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董事、高管封模春女士及公司高管王伟峰先生、向静女士、赵军先生、严宝强先生、邢霓虹女士、柏丙军先生、杨征先生、廖秋林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407,75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人员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的股东减持前持股情况如下:
减持完成情况及减持后剩余持股情况:
注 1、2:此处数据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权激励授予时的承诺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述拟减持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为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解除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执行。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管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股份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上述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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