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16.5亿元的担保额度(含2019年股东会已审批未到期的中长期项目授信担保额度3.5亿元,经《补充协议》调整额度为1.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2024-001)。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粤桂股份向德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粤桂股份为德信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广业贵糖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糖集团”)与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农商行”)于2025年1月23日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901402250019447),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600万元(以下简称“主债权一”),贷款期限1年,上述贷款已于2025年1月24日转至贵糖集团银行账户。公司就上述贷款事项与贵港农商行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901404250024763,以下简称“主合同一”),公司在主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1,600万元。截至披露日,主合同一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1,600万元。
2025年1月23日,贵糖集团与贵港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901402240980653),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500万元(以下简称“主债权二”),贷款期限1年,上述贷款已于2025年1月24日转至贵糖集团银行账户。公司就上述贷款事项与贵港农商行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901404250024761,以下简称“主合同二”),公司在主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截至披露日,主合同一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
(二)2025年1月6日,德信(清远)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德信矿业)基于《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清远分行英德支行2024【借】字——信01号)约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德支行提款1,215.16万元,累计借款为31,444.14万元。公司持有德信矿业60%股份。截至披露日,公司按股比对德信矿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德支行的借款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18,866.48万元。
(三)2025年1月8日、1月24日,贵糖集团分别偿还贵港农商行借款5,000万元、7000万元。
三、《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合同一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一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费用。
(4)被担保债权额:1,6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主合同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二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费用。
(4)被担保债权额:35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较上次公告对外担保金额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合计16.5亿元(含2019年股东会已审批未到期的中长期项目授信担保,经《补充协议》调整额度为1.4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4.21亿元的比例为48.23%。上述实际借款、还款发生后,公司实际使用担保总余额为12.64亿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4.21亿元的比例为36.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王志宏先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王志宏先生书面申请辞职的报告。王志宏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志宏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王志宏先生辞去上述相关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王志宏先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志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志宏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辛勤付出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5-004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3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广西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高度重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牵头,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事务部、资金财务部等部门及子公司,全面梳理需要整改的管理不规范和内控薄弱环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在收到《决定书》后,公司立即将其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和分析研讨,编制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保持高度关注,积极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对《决定书》中公司所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督促公司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并密切关注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进行审议,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及整改结果进行评估,审议通过《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现就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调整后未对前期定期报告进行更正
粤桂股份在编制2023年年报时,将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但未对2020年至2023年1-9月同类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进行调整,未对相应的季报、半年报、年报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涉及收入和成本确认不准确。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公司已对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半年度、年度报告及2023年季度、半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一季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提高财务报告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二)关联交易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
2024年7月12日,粤桂股份披露收购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德信(清远)矿业有限公司60%股权事项,但未披露该关联方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债权担保及借款事项。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2024年8月26日,粤桂股份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披露上述债权担保及借款事项。
整改措施:公司已于2024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粤桂股份为德信公司银行存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粤桂股份为德信公司银行存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后续将加强学习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三)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2023年期末余额披露不准确
一是粤桂股份对同一客户同时在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挂账,报表附注中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披露不准确。二是粤桂股份对同一供应商同时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挂账。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已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公司已要求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对同一供应商同时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挂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提高财务报告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四)2023年年度报告“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因数据粘贴错行等问题,粤桂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中重要联营企业的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等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已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公司已要求证券事务部、资金财务部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监管政策的学习,夯实信息披露管理基础,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披露义务。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五)为关联方垫支费用
2022年至2023年,粤桂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培训费、年金等费用合计23.06万元,相关垫支款项均在当月收回。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
整改措施: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
2021年至今,粤桂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未见内幕信息知情人签字确认。上述情形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第四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第四款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秘书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全面准确掌握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相关规定。后续公司将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七)未履行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
2021年以来,粤桂股份未履行查询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的义务,未将诚信状况作为决定是否聘任的依据。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按照要求已履行查询在任董监高诚信档案。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另外,粤桂股份独立董事工作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按要求形成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已认真学习独立董事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后续公司独立董事将尽职履责,如实记录履职情况在其履职记录本上。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二、持续整改计划
针对广西证监局的整改要求,公司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已完成对主要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持续规范,保证公司严格规范运作。
1、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能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
2、公司将持续安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和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及学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定期邀请外部专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升员工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公司将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及缺陷,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三、整改总结
广西证监局本次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及时为公司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后续公司将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持续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内控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地发展。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月14日通过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2025年1月24日上午11:30;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3楼321会议室;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成员有吴红柳、顾元荣、王敏凌,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四)本次监事会由吴红柳女士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议题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推动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信息披露管理质量以及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本项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为保证2025年度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月14日通过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2025年1月24日上午9:30;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3楼321会议室;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成员有:刘富华、卢勇滨、芦玉强、曾琼文、王志宏、胡咸华、刘祎、李爱菊,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该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一季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该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关联董事刘富华、卢勇滨、芦玉强、曾琼文、王志宏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
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32.87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32.87亿元的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通过前有效。在授信额度内经董事长审批后,可以在公司与子公司及不同银行之间调剂使用。
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设备贷、并购贷款、票据质押、在建工程项目贷等相关业务。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授权董事长或子公司董事长决定申请的授信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融资的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项目投资。
(二)申请2025年度担保额度17亿元
1.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17亿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4.21亿元的比例为49.70%。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通过前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融资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融资担保时签署相关文件和手续。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
单位:万元
2.公司在符合内外部规定的情况下,经股东会授权批准后,可将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并授权董事长审批: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以其持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
4.担保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公司2025年预计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金额接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基于谨慎原则,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2024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1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29.35亿元的授信额度(含2019年股东会已审批未到期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授信额度3.5亿元,经《补充协议》调整额度为1.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度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6.5亿元的担保额度。授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通过前有效。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粤桂股份向德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担保对象德信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西广业贵糖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8月6日
2.法定代表人:毛学明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贵港高新区粤桂产业园幸福路1号
5.经营范围:食糖、纸、纸浆、食用酒精、轻质碳酸钙、酒糟干粉、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食品包装纸、食品添加剂氧化钙、减水剂、元明粉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国内贸易等。
6.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贵糖集团于2018年8月6日成立。截至2024年9月末,贵糖集团资产负债率为61.2%。
(二) 广东粤桂瑞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3月28日
2.法定代表人:许欣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68号518房(仅限办公)
5.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
6.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瑞盈投资于2019年3月28日成立。截至2024年9月末,瑞盈投资资产负债率为38%。
(三)广东广业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2日
2.法定代表人:陈晓宇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注册地址:连州市保安镇新塘产业转移工业园(南昊厂房一)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连州新南昊反背冲石英矿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广东广业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昊晶新材”)于2023年12月22日成立。截至2024年9月末,昊晶新材资产负债率为0。
(四)德信(清远)矿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12月6日
2.法定代表人:卢勇滨
3.注册资本:10,480万元
4.注册地址:英德市下石太镇新陂村委会东侧
5.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物洗选加工;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砼结构构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英德兴泰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德信(清远)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德信矿业”)于2022年12月6日成立。截至2024年9月末,德信矿业资产负债率为76.10%。
(四)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将在上述担保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为保证2025年度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对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项目建设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以其持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五、担保风险及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借款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加强融资管理,分析资金状况,严控其融资需求,每月监控担保额度的使用,并定期向公司汇报。
2.公司将按监管规定披露上述担保的进展及变化等有关情况。
六、累计借款、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合计1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4.21亿元的比例为48.23%。
2.截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实际使用担保总余额为12.6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4.21亿元的比例为36.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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