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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00万元到3,900万元,与上年同期-9,584万元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00万元到1,5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00万元到3,900万元,与上年同期-9,584万元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00万元到1,500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7,6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6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72元。

  三、本期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

  (一)经常性损益方面

  1、主营业务方面

  (1)磷化工业方面,受国际市场行情向好,国内市场拉动和出口政策支撑的影响,磷复肥行业呈现先抑后扬的市场走势。在国家保供稳价政策支持下,2024年春耕季节市场供不应求,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产品订单充足,订单大幅增长,公司生产经营产销两旺。受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销量大幅增加和液氨等部分大宗原料成本下降影响,公司2024年磷化工经营业绩出现一定幅度增长。

  (2)有色金属锌冶炼方面,含黄金、白银、铜等稀贵金属的副产品量、价双升,有效降低了锌冶炼综合生产成本,2024年公司锌产品及副产品毛利率上升,公司锌冶炼实现扭亏为盈:产销量方面,公司伴生稀贵金属提取技术取得了较大突破,提高了原料中伴生稀贵金属金、银、铜等的回收率,同时公司加大富含金、银、铜的锌精粉采购力度,含黄金、白银、铜等稀贵金属的副产品产销量大幅提升;售价方面,受美联储降息预期增强、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等国际国内宏观因素影响,黄金、白银、铜等贵金属价格大幅上涨,副产品价值大幅上升。

  (3)天然气化工方面,受国外合成氨价格低位运行以及国内合成氨产能增加、煤炭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合成氨市场价格持续下滑,2024年合成氨全年均价比2023年下降18.73%,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产品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2、其他

  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2024年度公司对尚未返还利润的本金计提延迟履行金 2,713.24 万元计入2024年度损益。

  (二)主要非经常性损益方面

  1、按照四川信托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 22.1605%股权。2024 年9 月 27 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不再持有四川信托股权,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进行处置,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3,594.46万元计入当期损益,该事项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3,594.46 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和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公告》(临2024-060)和《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4-065)。

  2、202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原全资子公司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分配款合计1,189.04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 2024 年度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1,189.04万元,相应增加 2024 年度利润总额1,189.04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原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暨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的公告》(2024-080)。

  3、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由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支付的债权清偿款(现金部分)3,911.0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收到的债权清偿款(现金部分)3,911.01万元计入收益类相关科目,列报在营业外收入,相应增加 2024 年度利润总额3,911.01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宏达集团和宏达实业合并重整案债权清偿款(现金部分)的公告》(临2024-081)。

  4、2024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合计614.50万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4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1月24日16:30在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乔胜俊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浩先生的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浩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浩先生简历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浩先生简历

  王浩,中国国籍,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采矿高级工程师。1989年9月-1993年7月,于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工程学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专业学习;1993年7月-1996年3月,四川省清平磷矿三根杉工区技术员;1996年3月-2000年5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三根杉工区副主任;2000年5月-2002年8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生产综合处副处长、安全环保处副处长;2002年8月-2006年6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安全生产设备处处长、安全处处长;2006年6月-2010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2010年11月-2017年6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副安全总监(CSO)、安全环保部主任;2017年6月-2017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总监(CSO)、矿区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11月-2019年5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总监(CSO)、矿业公司经理;2019年5月-2020年6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经理;2020年6月-2021年12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矿业公司经理;2021年12月-2022年4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2年4月-2023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3年11月-2023年12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工程师;2025年1月24日起担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王浩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王浩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副董事长、监事

  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和副董事长事项

  因工作原因,公司原董事刘应刚先生于2025年1月7日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王浩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名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浩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书面意见:

  提名委员会在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候选人王浩先生的相关资料后,认为王浩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未发现王浩先生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形,具备担任该职务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王浩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主席事项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月7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钟素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钟素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推荐,提名金代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金代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止。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金代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一致。(金代勇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浩先生简历和第十届监事会主席金代勇先生简历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浩先生简历

  王浩,中国国籍,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采矿高级工程师。1989年9月-1993年7月,于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工程学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专业学习;1993年7月-1996年3月,四川省清平磷矿三根杉工区技术员;1996年3月-2000年5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三根杉工区副主任;2000年5月-2002年8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生产综合处副处长、安全环保处副处长;2002年8月-2006年6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安全生产设备处处长、安全处处长;2006年6月-2010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2010年11月-2017年6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副安全总监(CSO)、安全环保部主任;2017年6月-2017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总监(CSO)、矿区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11月-2019年5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总监(CSO)、矿业公司经理;2019年5月-2020年6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经理;2020年6月-2021年12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矿业公司经理;2021年12月-2022年4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2年4月-2023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3年11月-2023年12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工程师;2025年1月24日起担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王浩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王浩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第十届监事会主席金代勇先生简历

  金代勇,中国国籍,男,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1982年9月—1985年7月,于甘孜州卫生学校西医专业学习;1985年7月—1985年9月,毕业待分配;1985年9月—1995年6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事、副主任干事(其间:1990年4月—1991年8月,下派至色达泥曲克戈,任副乡长,1991年9月—1993年6月,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政治专业学习);1995年6月—1995年9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训科副科长;1995年9月—1998年6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6月—1999年12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1999年12月—2001年10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2001年10月—2003年4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4月—2005年8月,任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其间:2004年10月,兼任局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8月—2009年2月,任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06年9月—2008年6月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9年2月—2009年10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10月—2016年2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候选人、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2月—2021年1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月—2022年4月,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监事会主席;2022年4月—至今,任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5年1月24日起担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

  金代勇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目前,金代勇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胜俊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了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候选人王浩先生、监事候选人金代勇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 董事会秘书王延俊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金代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86,314,805股)、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50,000,000股)对议案3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伟霞、张毓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现场见证,中银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1月24日17:00在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金代勇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金代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一致。(金代勇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主席金代勇先生简历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主席金代勇先生简历

  金代勇,中国国籍,男,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1982年9月—1985年7月,于甘孜州卫生学校西医专业学习;1985年7月—1985年9月,毕业待分配;1985年9月—1995年6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事、副主任干事(其间:1990年4月—1991年8月,下派至色达泥曲克戈,任副乡长,1991年9月—1993年6月,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政治专业学习);1995年6月—1995年9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训科副科长;1995年9月—1998年6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6月—1999年12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1999年12月—2001年10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2001年10月—2003年4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4月—2005年8月,任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其间:2004年10月,兼任局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8月—2009年2月,任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06年9月—2008年6月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9年2月—2009年10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10月—2016年2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候选人、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2月—2021年1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月—2022年4月,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监事会主席;2022年4月—至今,任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5年1月24日起担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

  金代勇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目前,金代勇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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