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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 2024年第四季度(10-12月)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二、 重大项目情况

  1、 凯里经济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2019年5月28日,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建设”)与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黔开城投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凯里经济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10,215.97万元,业务模式为施工总承包模式,开工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建设期为3年。由于后期建设方建设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影响本项目按原计划施工。为解决本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单位将本项目建设模式转变为PPP模式,并于2020年10月12日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0月23日确定由黔东南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凯宏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美丽建设、贵州中建伟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该PPP项目,成立了项目公司“黔东南州开拓管廊建设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9月20日,美丽建设与项目公司签署了《凯里经济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项目合同额为人民币182,950.92万元,工期总日历天数为730天。

  2、 鹤庆至剑川至兰坪高速公路(十三工区)项目:2020年4月,美丽建设与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公路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1,068.19万元,业务模式为专业分包模式(含甲供材料),建设期为2年。2021年10月30日,美丽建设与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书》,项目新增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276.62万元。2024年11月26日,美丽建设与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书》,项目新增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8,003.71万元。

  3、富顺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2021年1月26日,美丽建设、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财海绵城市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该PPP项目,同步成立了项目公司“富顺领源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总额为93,936.95万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2021年7月,美丽建设与项目公司签署了《富顺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7,731.44万元。

  4、洋河领源国际农业科技园项目(一期)项目:2021年7月16日,美丽建设与江苏领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4,390.00万元,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65天。

  5、土默特右旗高源矿业项目:2021年10月,美丽建设和所属子公司福建金函达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鼎盛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土默特右旗高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源煤矿一采区承包合同》,合同总价13.5亿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合同期限为2年。2022年4月19日美丽建设与山西鼎盛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合同期限由原合同期限2年延长至合同期限4.5年。

  6、G1816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通道)项目: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期间,公司与兰州中通道高速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499.52万元的《材料采购合同》,公司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G1816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通道)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共签署了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935.01万元的《材料采购合同》;公司子公司美丽建设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G1816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通道)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共签署了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9,660.18万元《工程劳务协作合同》;公司孙公司福州市隧鑫劳务有限公司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G1816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通道)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共签署了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4,353.70万元的《工程劳务协作合同》。上述合作项目业务模式为材料采购和工程劳务模式。

  三、风险提示

  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阅,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108,521,028.08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丽生态”)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获悉公司与中瑀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瑀建设”)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一审尚未开庭审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予以受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中瑀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2023年12月,公司与中瑀建设签订《定向合作协议》约定:中瑀建设向公司提供定向合作意向金9,600万元,在定向合作意向金生效起六个月内,公司确保促成中瑀建设或中瑀建设指定第三方通过工程总承包或专业分包等方式合法合规承包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工程项目。

  2023年12月20日,中瑀建设依约向公司支付9,600万元项目合作诚意金。公司未依照《定向合作协议》约定,中瑀建设未能在2024年6月20日前获取足额约定的工程合同额。2024年8月22日,中瑀建设与公司谈判支付资金占用费和返还本金。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向中瑀建设支付资金占用费102,575.34元。

  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公司尚欠中瑀建设合作意向金、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共计108,471,028.08元。中瑀建设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美丽生态向中瑀建设返还合作意向金人民币9,600万元;

  2、请求判令美丽生态向中瑀建设支付资金占用费至全额返还9,600万元之日止(自2023年12月20日起,按年化13.5%暂计至2024年10月30日为11,220,164.38元,扣减已付102,575.34元,为11,117,589.04元,之后的资金占用费以未返还金额为基数,按年化13.5%计算至全部本金付清之日);

  3、请求判令美丽生态向中瑀建设支付违约金至清偿合作意向金9,6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之日止【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6月20日期间资金占用费为6,533,260.27元,以9,600万+6,533,260.27元(即102,533,260.27元)为计算基数,自2024年6月21日起,按0.01%/天暂计至2024年10月30日为1,353,439.04元】;

  4、请求判令美丽生态向中瑀建设支付律师费人民币5万元;

  以上四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8,521,028.08元;

  5、请求判令美丽生态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等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重大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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