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2月6日起,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自2025年2月6日起,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80%/年调整为1.20%/年,托管费率由0.30%/年调整为0.20%/年。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相关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2月6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获得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7日
附件:《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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