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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大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于2025年1月23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下称“人民法院”)的《通知书》((2025)浙0212破申8号),其中载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统称“申请人”)于2025年1月21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杉杉集团进行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杉杉集团如对申请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2月7日召开重整听证会,杉杉集团将根据《通知书》要求委派相关人员出席。

  ● 杉杉集团的相关债权人已向人民法院递交对杉杉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但该重整申请能否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2,22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8,227,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1%。前述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较高比例被质押、司法冻结、标记或轮候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续无论控股股东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一、控股股东重大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杉杉集团于2025年1月23日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书》,其中载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于2025年1月21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杉杉集团进行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杉杉集团如对申请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2月7日召开重整听证会,杉杉集团将根据《通知书》要求委派相关人员出席。

  (一) 申请人基本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负责人:陈承标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放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穿支行

  负责人:段苏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3、565、567、569、571、57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兼业代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负责人:李柏涛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宁波市绿地中心96、97、100号,大庆南路80-88号(双号),江安路376号2-9至2-14,江安路366号23-33层

  经营范围:主营: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总行授权的发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资询、见证业务

  (二)申请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2,22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8,227,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1%。前述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较高比例被质押、司法冻结、标记或轮候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续无论控股股东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三、风险提示

  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后,还可能会经历人民法院裁定企业进入重整、指定重整管理人、批准企业重整计划等程序。杉杉集团的相关债权人已向人民法院递交对杉杉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但该重整申请能否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 经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亿元到-3.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0亿元到-7.5亿元。

  ● 本期,公司核心业务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依然保持较强的经营韧性,预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80亿元到190亿元,净利润6.5亿元到7.5亿元;本期业绩亏损主要系:

  (1)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参股企业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穗甬控股有限公司等亏损较大,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预计-6.2亿元到-5.7亿元;

  (2)结合行业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对长期股权投资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49%股权、收购偏光片业务产生的商誉、处置电解液业务等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影响损益约-4.6亿元到-4.25亿元;

  (3)母公司财务费用等三项费用及其他预计影响损益约-3.1亿元到-2.9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亿元到-3.2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0亿元到-7.5亿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98,850.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533.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86.44万元。

  (二)每股收益:0.35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4年,公司核心业务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依然保持了较强的经营韧性。2024年,预计公司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80亿元到190亿元,净利润6.5亿元到7.5亿元。

  报告期内,面对负极材料行业持续低位运行,公司负极材料业务紧扣客户需求,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深化战略客户合作深度,进一步巩固了市场领先地位;同时,通过加快云南基地产能释放、优化产能结构等积极举措以降低成本,有效提升了盈利水平。一系列举措成效显著,2024年公司负极材料业务销量大幅增长,盈利水平同比显著提升,发展态势良好。

  偏光片业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较强的发展韧性,销量实现稳健且持续的增长,行业龙头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与夯实。在长期战略指引下,偏光片业务全力加速高端产品研发与市场拓展,凭借不懈努力与持续创新,成功实现OLED偏光片的量产出货。与此同时,公司已顺利完成SP业务的收购交割,这将助力提升公司高端偏光片市场份额,为长期盈利能力的增强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公司业绩亏损主要系:

  (1)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参股企业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穗甬控股有限公司等亏损较大,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预计-6.2亿元到-5.7亿元;

  (2)结合行业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对长期股权投资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49%股权、收购偏光片业务产生的商誉、处置电解液业务等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影响损益约-4.6亿元到-4.25亿元;

  (3)母公司财务费用等三项费用及其他预计影响损益约-3.1亿元到-2.9亿元。

  四、风险提示

  基于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自身专业判断,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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