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月26日(星期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公司破产重整结束后,汽车业务逐步恢复,整体经营平稳发展,为改善公司品牌形象,拟将公司名称由“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力帆科技”变更为“千里科技”,证券代码“601777”保持不变。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名称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随本公告同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后,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四、 其他事项
上述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本次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尚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8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申请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26日(星期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5年1月23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力帆科技”变更为“千里科技”,证券代码“601777”保持不变。同意基于公司名称变更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一条、第四条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14:00在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11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7)。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8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2日
至2025年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材料:
(1)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异地登记:股东可凭前述有关证件采取邮箱、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确保于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并进行电话确认。邮件、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邮政编码:400707。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公司11楼董事会办公室
2. 电话:023-61663050
3. 传真:023-65213175
4. 邮箱:tzzqb@lifan.com
5.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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