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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安晏”)持有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3,220,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8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深圳安晏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2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7,876,55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安晏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2月5日收盘,深圳安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26,759,123股,占公司总股本1.39%。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现将相关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

  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安晏”)持有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00%,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安晏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因公司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股的情况,上表中“减持比例”以历次减持股份数量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1,929,206,272股计算填列,若有尾数差异系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1: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锂科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2月5日,“锂科转债”累计转股12,623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29,218,895股,深圳安晏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之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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