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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2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19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3,801,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76%。其中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8,815,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5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64,986,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6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55人,代表股份25,116,0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25,116,0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1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总体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陈一民律师、万晓芬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

  同意293,684,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4,99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84,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9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3.01 整体方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3.02 交易标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66,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7%;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8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80,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69%;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8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23%。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3.03 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3.04 资金来源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3.05 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3.06 特别约定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3.07 交割程序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3.08 违约责任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3.09 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1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一民律师、万晓芬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6日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

  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编号:CZFS250001

  致: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FORMTEXT2025年2月5日召开的FORMTEXT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公司向本所及律师提供了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事宜有关的文件、资料。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FORMTEXT?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缓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经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授权,决定于FORMTEXT2025年2月5日召开FORMTEXT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FORMTEXT2025年1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FORMTEXT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FORMTEXT2025年2月5日下午14:30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FORMTEXT2025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FORMTEXT2025年2月5日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关于召开FORMTEXT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FORMTEXT?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FORMTEXT 228,815,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FORMTEXT 29.3514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FORMTEXT 15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FORMTEXT 64,986,6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FORMTEXT 8.3362 %。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FORMTEXT 15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FORMTEXT 25,116,0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FORMTEXT 3.2218 %。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FORMTEXT 15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FORMTEXT 293,801,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FORMTEXT 37.6876  %。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因为工作原因,部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关于召开FORMTEXT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84,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9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FORMTEXT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84,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9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FORMTEXT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3.01 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FORMTEXT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2交易标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66,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7%;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8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80,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69%;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8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23%。

  FORMTEXT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3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FORMTEXT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4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FORMTEXT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5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FORMTEXT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6特别约定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FORMTEXT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7交割程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FORMTEXT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8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FORMTEXT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9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FORMTEXT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FORMTEXT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2、《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5、《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6、《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7、《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8、《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9、《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陈一民

  经办律师:万晓芬

  单位负责人:姚佳欣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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