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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5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

  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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