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77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140)及2024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4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5)。
(二)2025 年 1月 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7,472,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回购最高价格8.4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36 元/股,回购均价 8.0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99,940,216.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1月1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140)。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回购前的股本结构为2024年11月25日(即首次实施回购日2024 年 11 月 26 日前一日)15时收市后的股本结构,其中股份总数1,015,100,254股与公司当前股份总数有差异系公司可转债转股所致。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37,472,976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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