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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微电子”)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吉证监处罚字〔2025〕1号),经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就资金占用事宜进行沟通,上海鹏盛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进行质押以作为其履行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归还义务的保障措施。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收到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上海鹏盛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吉柯”),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质押登记解除的生效日以中国结算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上载明的质押登记解除日为准。

  (二)股份质押用途

  为了确保占用资金归还的实施,上海鹏盛将持有的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麦吉柯,作为上海鹏盛履行占用资金归还义务的担保,该质权将全部用于补偿华微电子因资金占用事项造成的损失。同时,为保护本公司的利益,使得上海鹏盛可通过融资或处置股份的方式筹措资金并以现金归还资金占用款,如后续上海鹏盛为筹措资金将全部或部分股份质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相关融资或交易协议中明确其获得的全部资金专项且优先用于归还资金占用款,且上海鹏盛负有限期解除股份质押义务的前提下,在该情形届至前或者相应的转让对价款已全部支付给本公司或麦吉柯用于归还资金占用款的,将解除相应股份质押。

  (三)质押股份是否负担业绩补偿义务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四)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鹏盛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是上海鹏盛为担保其履行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归还义务而做出,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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