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亿元认购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幻方量化”)发行的幻方500指数增强欣享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编号:临2021-042)。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3-008)。2024年10月8日,公司向幻方量化提交了赎回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共计143,152,430.39份,赎回资金为154,881,891.01元。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公司已对该产品赎回的部分累计投资收益为3,211,891.01元,累计投资收益占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07%,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影响较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幻方500指数增强欣享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为140,000,000份。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24日、1月27日和2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行业风险
近期美国2025年2月1日对中国加征关税,影响中国经济、消费者及全球贸易。中国面临出口压力、产业链外移风险及通胀压力,但长期可通过扩大内需、创新及政策应对挑战。
四、公司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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