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京运通”或“债务人”),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7,434.28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无锡京运通提供36,4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荣能”)已为无锡京运通提供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5,000万元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无锡京运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无锡惠山支行”或“抵押权人”)签署了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授信用途为存量贷款借新还旧。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无锡惠山支行于2023年3月13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0)。2025年1月27日,无锡荣能与中国银行无锡惠山支行签订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土地房产为主合同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70.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0.0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0.00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4、临2024-008、2024-023)。

  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3308540253

  3、成立日期:2015年2月10日

  4、注册地址: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北惠路)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100,300.00万元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锡京运通资产总额177,933.65万元,负债总额160,786.78万元,净资产17,146.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36%;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9,263.92万元,净利润-31,001.5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无锡京运通资产总额196,419.01万元,负债总额136,329.43万元,净资产60,089.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41%;该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8,008.25万元,净利润-27,057.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无锡京运通100%的股权,无锡京运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7,434.28万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3、 抵押权行使方式和期间: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就已届清偿期的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根据法律、法规中关于普通抵押权的规定,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就每笔主债权而言,抵押权人应在其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若该笔债权为分期清偿的,则抵押权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4、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1情况:房屋面积10,169.7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4,338.80平方米,所有权/使用权归属:苏(2025)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16047号。所在地:北惠路125。

  (2)抵押物2情况:房屋面积29,440.8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23,683.60平方米,所有权/使用权归属:苏(2025)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16101号。所在地:北惠路128。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8.52%,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93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8.52%;逾期对外担保5,000万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