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08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3,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为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99,76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2025年1月1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与金融机构签订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目前该笔回购专项贷款已开始按照回购实施进展情况分次提款到位。
后续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和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事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2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号)核准,于2020年10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于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因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有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中金公司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收到保荐机构的书面通知,中金公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周挚胜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中金公司委派陶木楠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周挚胜先生继续履行对本公司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变更后,中金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陶木楠女士和潘志兵先生。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
附件:陶木楠女士简历
陶木楠女士,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陶木楠曾经参与或主持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项目。陶木楠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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