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42股票简称:翔鹭钨业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保证方式提供融资担保或以公司自有资产、投资财产为该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期限一年,自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0日、2025年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与农商银行自2025年2月5日起三年内及最高债权余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整内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金额:万元)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乙方):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甲方):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
1、保证担保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保证方式
(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如甲方为多个保证人的共同保证,各保证人对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清偿债务时,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同时存在保证和担保物权时,乙方有权自行选择优先追偿保证人或担保物权,或同时追偿保证、担保物权。
3、保证期间
(1)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如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自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34,45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82%,实际担保金额为31,045.3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69%。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13531202502050001)。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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