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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潇芃泰”),共计持有公司71,858,4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0%),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54,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拓阵基金及瑞潇芃泰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 上述表格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拓阵基金及瑞潇芃泰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拓阵基金及瑞潇芃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拓阵基金及瑞潇芃泰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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