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局收到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局主席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局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8)。
2024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68元/股,最低价为5.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932,23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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