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9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32,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51%,最高成交价为5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884,1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3、 截至2025年2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4,1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223%,最高成交价格为58.5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2.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719,528.0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80,193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1,134,182股后的总股本的3%)。截至前次公告披露日,集成电路基金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944,0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164%,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1,134,182股后的总股本的1.8259%。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1,134,182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均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3、公司后续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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