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8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2 月7日、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9,262股,占公司总股本112,227,568 股的比例为0.05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64元/股,最低价为20.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74,479.3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61,914股,占公司总股本112,493,716股的比例为2.277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68元/股,最低价为15.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650,240.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 月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回购完成后的数据截至2025年2月6日收盘后。
2、股份总数变化的原因:2024年3月11日,因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而新增股份266,148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12,227,568股变更为112,493,716股。详见2024年3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3、股份结构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解禁所致。详见2024年10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561,914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本公告披露后3年内完成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限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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