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至2月1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teclbg@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公司定于2025年2月13日15:00-16:00召开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常务副董事长窦红平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常胜秋先生,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总会计师卞鹏飞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交易对方代表,标的公司相关人员将出席本次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将作相应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至2月1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teclbg@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员:杨孟杨、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联系传真:0351-8366501
电子邮箱:wteclbg@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08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全体董事对于会议召开时间无异议,会议于2025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山西昕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山西灵石昕益天悦煤业有限公司51.009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审慎研究交易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与交易对方未能就本次交易对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终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全体监事对于会议召开时间无异议,会议于2025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是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而审慎作出的决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终止,是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后一致决定,双方均不存在任何违反原协议的行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二)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终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及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山西昕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易对方”)持有的山西灵石昕益天悦煤业有限公司51.009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发行价格拟定为1.29元/股。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所做主要工作
在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结合市场环境和行业趋势审慎研究交易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和协商,以确保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2024年7月25日,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摘要》。
2024年8月8日,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持续对接分析标的公司资产、财务、股权结构及股东等情况,结合市场环境和行业趋势审慎研究交易方案,并与相关方进行商议,开展相关各项工作,以确保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于2024年9月7日、10月9日、11月7日、12月7日、2025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临2024-060、临2024-068、临2024-071、临2025-002)。
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与交易对方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原因
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审慎研究、论证交易方案。因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与交易对方未能就本次交易对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首次披露至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查询结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终止,是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后一致决定,并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均不存在任何违反原协议的行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目前,公司各业务板块生产运营稳定、业绩保持良好、发展持续向好。
六、承诺事项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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