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5日、2月6日、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5日、2月6日、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1、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涉及公司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2025年2月4日,商务部发布《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将美国PVH集团和因美纳公司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决定将美国PVH集团、因美纳公司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上述两家实体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国企业的正常交易,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实体采取相应措施。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5日、2月6日、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000.00万元到-55,400.00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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