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何达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达能先生因到龄退休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达能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达能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达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7,654股。辞职后,何达能先生将会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何达能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何达能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00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5日、2月6日、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再融资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5日、2月6日、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确认,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的再融资事项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筹划其他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交易或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5日、2月6日、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累计换手率20.6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公司已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5,000万元至-585,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75,000万元至-575,000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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