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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射用头孢唑肟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圣”)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湖南天圣产品“注射用头孢唑肟钠”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药品基本情况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头孢唑肟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粘肽的生物合成而达到杀菌作用。本品属第三代头孢菌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多种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产生的广谱β-内酰胺酶(包括青霉素酶和头孢菌素酶)稳定。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质量和疗效等同原研产品,在医保支付方面将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因此本次湖南天圣产品“注射用头孢唑肟钠”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其他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经验。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的特点,药品的销售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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