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8.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8.00元/股调整至37.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4日起生效。
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3月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2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38元/股,成交金额5,098,014.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月2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3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最高成交价为23.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88元/股,成交金额17,421,258.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7日—2025年1月23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39,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最高成交价为2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88元/股,成交金额25,032,993.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照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 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
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经理楚林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2024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楚林先生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19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上述减持事项已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披露程序,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相关规定。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 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 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1,139,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9%。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全部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若回购股份或部分回购股份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 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预计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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