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
东方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杨振慈先生、高一鸣先生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工作,法定持续督导的期间至2021年12月31日止。目前法定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方证券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持续督导期至上述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东方证券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高一鸣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东方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刘恩德先生接替高一鸣先生自即日起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杨振慈先生和刘恩德先生。
公司对高一鸣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刘恩德先生简历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8日
附件:
刘恩德先生简历
刘恩德先生,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先后负责及参与嵘泰工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浙江国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浙江中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扬杰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华峰氨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刘恩德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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