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谭建明先生因退休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5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冯忠波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冯忠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附件:
冯忠波先生,大专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曾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总裁,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兼副总裁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忠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万股,持有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万份;冯忠波先生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处罚及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5年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0日,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晨瑾
电话:0571-87113776
传真:0571-87113775
邮政编码:31005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1
2、投票简称:盾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25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对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5年2月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发出表决单8份,收到有效表决单8份。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董事长方祥建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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