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
会议由董事长沈正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编号:2025-005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建材”)实施存续分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立情况概述
丽尚建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公司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协同发展。公司拟对丽尚建材进行分立,分立完成后,丽尚建材继续存续,另派生成立1家全资子公司。
本次存续分立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分立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存续分立的相关手续。
二、分立前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079720149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工业园金星区一星路3号
5、法定代表人:沈正华
6、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3年9月2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纸制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文艺创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丽尚建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10、丽尚建材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分立方案
1、分立方式
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的形式,分立完成后,丽尚建材继续存续,另派生成立1家全资子公司嘉兴丽扬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分立前后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3、业务分割情况
存续分立后的丽尚建材主营业务不变,主要业务为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纸制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文艺创作,分立后新设的子公司承接如下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新设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及具体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4、财产分割情况
本次分立拟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签署分立协议,同时确定分立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具体的资产负债。
5、债权债务分割情况
原公司债权债务(含税务、海关税款)均由分立后存续的公司(即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承继。
原公司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6、人员安置及分立后公司规范运作
职工全部由分立后存续的公司(即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置。
四、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分立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提升运营效率。本次分立完成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分立事项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最终信息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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