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2024年2月8日,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17.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7.8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7.69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截止2025年2月7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06,648股,占公司总股本173,754,389股的比例为0.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35元/股、最低价为9.6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88,194.2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117,134,073于2024年7月2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906,648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上述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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