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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和君先生发来的告知函,张和君先生于2025年2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连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 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和君先生。

  本次增持实施前,张和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思睿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丽创投”)、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派创投”)、陆亚珠女士合计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2,488,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1%。其中张和君先生直接持股144,506,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9%,艾思睿投资持股228,636,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2%;亨丽创投持股11,531,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德派创投持股3,297,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陆亚珠女士直接持股4,51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张和君先生于2025年2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二)本次增持前后张和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注:以上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张和君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自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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