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岑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矽电子”)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甬矽半导体(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矽半导体”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 被担保人:甬矽半导体。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甬矽半导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以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保理以及衍生产品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甬矽半导体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额度与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甬矽半导体(宁波)有限公司
1、名称:甬矽半导体(宁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自主申报)
4、法定代表人:王顺波
5、注册资本:40亿元
6、成立时间:2021年7月7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甬矽半导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甬矽电子出资比例为60%,宁波复华甬矽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20%;宁波市甬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20%。
9、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度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授信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相关授信及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系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国资基金,其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因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年度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和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甬矽电子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42%、4.05%,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62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9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本次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行政楼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6日
至2025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2月2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
(二) 登记地点
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行政楼8楼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2月24日17:00,登记时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甬矽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昝红
联系电话:0574-58121888-6786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
电子邮箱:zhengquanbu@forehope-elec.com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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