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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7月5日,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赁华映光电位于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15号华映家园5#楼作为员工宿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37号公告)。

  二、 交易进展情况

  现经重新统筹规划并依据员工实际住宿需求,公司决定再次退租部分房屋,并与华映光电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三、 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乙方退还向甲方承租位于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15号华映家园部分承租房屋等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租赁物变化

  1.原承租房屋建筑面积:7,649.92㎡(5#楼)。

  2.变更后承租房屋建筑面积:3,946.86㎡(5#楼A栋2-12层),租赁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租金变化

  原月租金为人民币124,846.69元(大写:壹拾贰万肆仟捌佰肆拾陆元陆角玖分),变更后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67,609.71元(大写:陆万柒仟陆佰零玖元柒角壹分),不含税价为人民币64,390.20元,税率为5%。

  若承租房屋的产权面积与本合同约定房产建筑面积不一致的,暂时以本合同约定的房产建筑面积作为计算月租金的依据。

  (三)租金支付方式

  1.本补充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25年1月租金人民币67,609.71元,且后续乙方应于每月28日前按第二条款约定的租金金额支付下一月租金。

  2.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合法等额有效的5%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差额人民币111,840.36元(大写:壹拾壹万壹仟捌佰肆拾元叁角陆分),剩余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35,219.42元(大写: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壹拾玖元肆角贰分)。

  四、 备查文件

  1、 《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映科技,证券代码:00053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期披露的信息、近期公共传媒的报道、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等进行核查;并通过邮件方式针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该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业绩情况及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告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关于华映科技股价异动情况核实的回复邮件。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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