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25-临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线中视”)、江西省海际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际购”)。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9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西新线中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3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海际购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江西新线中视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江西新线中视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山路支行(以下简称“江西银行南昌中山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际购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际购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5月24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计划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19)。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新线中视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情况
3、与本公司关系:被担保人江西新线中视是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5.9305%股权,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新线中视100%股权。
(二)海际购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情况
3、与本公司关系:被保证人海际购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西新线中视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江西新线中视向江西银行南昌中山路支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9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三)海际购向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省海际购进出口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海际购向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省海际购进出口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根据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其本次所借资金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对其保持良好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此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33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33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56%,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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