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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业绩快报公告

  A股代码:688981       A股简称:中芯国际       公告编号:2025-002

  港股代码:00981       港股简称:中芯国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告所载的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公告财务数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呈列。

  ● 本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披露依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未经审核业绩公告,提请投资者注意与本公告区别。

  一、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4年第四季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916.9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毛利为人民币3,357.2百万元,毛利率为21.1%。

  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7,795.6百万元,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250.4百万元,同比增加27.7%。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98.7百万元,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22.8百万元,同比下降23.3%,主要是由于资金收益下降所致。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45.5百万元,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69.5百万元,同比下降19.1%。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公司四季度销售收入超过22亿美元,环比增长1.7%,毛利率为22.6%,环比上升2.1个百分点。

  根据未经审核的财务数据,2024年公司销售收入为80.3亿美元,同比增长27%,毛利率为18%。2024年公司资本开支为73.3亿美元,年底折合8英寸标准逻辑月产能为94.8万片,出货总量超过800万片,年平均产能利用率为85.6%。

  公司一季度指引为:销售收入环比增长6-8%,毛利率预计在19%-21%之间。

  在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指引为:销售收入增幅高于可比同业的平均值,资本开支与上一年相比大致持平。

  (二)上表中变动幅度较大项目的主要原因说明。

  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销售晶圆数量增加、产能利用率提高及产品组合变化所致。2024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由于资金收益下降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财务数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呈列。

  本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披露依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未经审核业绩公告,提请投资者注意与本公告区别。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A股代码:688981       A股简称:中芯国际       公告编号:2025-002

  港股代码:00981       港股简称:中芯国际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与大唐控股订立2025年框架协议暨

  关联(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5年框架协议概况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2月10日及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的公告,内容有关订立2022年框架协议及修订2022年度的年度限额。由于2022年框架协议已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且本公司拟继续进行其项下的交易,本公司宣布,于2025年2月11日与大唐控股就持续关连交易签订2025年框架协议,自2025年1月1日起为期三年。

  (一)主要条款概要

  

  (二)定价政策

  2025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定价将依据市场合理价格,经平等协商后确定。关于中芯国际集团向大唐控股及其关联公司提供芯片加工服务,本公司将参考其就类似性质和数量的服务而提供给独立第三方客户的定价及其他条款以及市场合理价格。“市场合理价格”乃在正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以公平协商方式获得,或向独立第三方提供之市价,或根据实际产生之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参考业界一般利润幅度)之价格,及将按不逊于由独立第三方向中芯国际集团出售或不优于由中芯国际集团向独立第三方出售之条款(如有)厘定。

  (三)全年上限和确定基准

  过往交易

  截至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2年框架协议项下的全年上限分别为266百万美元、182百万美元及187百万美元。根据2022年框架协议产生的过往收入载列如下:

  

  2022年框架协议项下2023及2024年度过往收入总额远低于全年上限,主要由于大唐控股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需求调整所导致。

  2025年框架协议项下的全年上限

  2025年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预期最高限额载列如下:

  

  该等预期最高限额乃参考过往交易收入总额,以及大唐控股及其关联公司所预计的未来三年对芯片加工服务的需求量,经双方协商后厘定。预期最高限额仅代表公司考虑前述因素后相关年度预计最高收入,最终交易金额取决于双方实际业务合作情况。

  二、内部监控措施

  为确保本公司遵守2025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之定价政策,本公司将继续采取下列内部控制措施:

  (i) 本公司已采纳识别关连人士及监控持续关连交易全年上限的程序。本公司将每季度收集2025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数据,以确保不超过2025年框架协议项下的年度上限及遵守定价政策。若根据2025年框架协议进行的交易之实际交易金额预计达至全年上限,本公司将立即采取适当行动以确保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及

  (ii)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师将对2025年框架协议项下的定价政策、交易条款及全年上限进行年度审阅。

  董事认为,以上提及的方法及程序已涵盖内部监控系统的基本内容,如定期收集数据及检讨持续关连交易情况、年度审阅等。上述内部监控措施可确保2025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年度上限)将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不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订立2025年框架协议的理由和益处

  订立2025年框架协议属于正常的商业合作,有利于维持各方长期业务合作关系。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等持续关连交易是基于一般商业条款且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非执行董事鲁国庆先生(为大唐控股的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以及非执行董事陈山枝博士(为大唐控股的高级副总裁)均已就有关批准2025年框架协议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案回避表决。除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董事被视为于2025年框架协议拥有重大权益,而导致该董事须于董事会会议中就批准2025年框架协议回避投票。

  四、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

  据本公司所悉,大唐控股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大唐香港(于本公告日期直接持有1,116,852,595股股份,系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4.00%)的控股公司,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大唐控股为大唐香港的联系人,且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由于2025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所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按年度计高于0.1%但低于5%,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持续关连交易构成本公司之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并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根据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亦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须在上交所作出披露。

  五、有关订约方的资料

  本公司

  中芯国际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大陆集成电路制造业领导者,拥有领先的工艺制造能力、产能优势、服务配套,向全球客户提供8英寸和12英寸晶圆代工与技术服务。中芯国际总部位于中国上海,拥有全球化的制造和服务基地,在上海、北京、天津、深圳建有多座8英寸和12英寸晶圆厂。中芯国际还在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台湾设立营销办事处、提供客户服务。

  大唐控股

  大唐香港为大唐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而大唐控股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信科集团的总部位于中国武汉,目前已经形成光通信、移动通信、光电子和集成电路、网信安全和特种通信、智能化应用、数据通信等产业板块。

  六、释义

  在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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